本文话题: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家庭教育,精神分析疗法,心理治疗
【摘 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为无情型人格障碍,反社会人格患者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它是一类以侵犯他人权利为主要表现的人格障碍类型。由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具有高度攻击性,无羞耻感,行为不具有计划性等特点,实施的犯罪行为较正常人格者实施的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展开研究,有助于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极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矫治;犯罪
一、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概述
陈和华教授认为,反社会人格是指个体在社会行为上具有违反社会规范的倾向,具有为利己目的而伤害别人时永不感到愧疚的异常性格,是变态人格的一种,又称反社会型变态人格、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悖德性人格等。[1]反社会人格是变态人格的一种,反社会人格者有很强的致罪倾向,在违法犯罪人群中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的数量较多,可达30%以上,远高于一般人群的患病[wWw.NiuBB.NeT]率(1%以下)而且,在所有的变态人格中,反社会人格引起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多。[2]反社会人格的患病率在发达的国家为4.3—9.4%,我国台湾地区为0.3%。[3]
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心理特征与日常表现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心理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1.认识特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在认知能力上没有缺陷,但会有大量与社会规范相冲突的品质,比如错误的信念体系、歪曲的需要结构和不良行为方式或生活方式等。2.意志特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具有顽固性,常固执己见、专横跋扈,难以对其进行教育改造。3.情绪特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多无情冷酷,缺乏罪恶感、同情心和羞耻心。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表现比较突出:反社会人格一般在10岁左右便可出现某些迹象,男性可以更早发生。[4]反社会人格患者在儿童时期多有偷窃、逃学、斗殴、性罪错等记录;此外,也常有酗酒、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不良习惯。到成年以后工作拖沓,对家庭不具有责任感,常欠债不还,易违法违规;到30岁以后,三成以上的患者会有所缓解,但是,既便是有所好转,大多数人在特殊情况下仍会显现症状。
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成因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成因学界有多种理论,现将主要的理论简介进行简要概述。
1,精神分析理论认为,超我是遵循至善原则在人格结构中对本我与自我的管控者,是在童年早期发展起来的,以父母行为作楷模,并在对父母认同的过程中,间接习得的社会良知与道德规范,造成日后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主要因素是个人在幼年时期没有在父母的关爱下良好成长。
2,生物遗传理论认为,双生子研究、家族的遗传学研究和收养方等面的研究都表明反社会人格的形成受到遗传因素的巨大影响。而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形成与先天的生理缺陷有关,他们的脑电波类似于正常人儿童期的脑电波,有较多的慢波出现。
3,行为主义认为,反社会人格是由个体从社会环境中获得过少的奖励机会造成的。年幼时,父母对于子女过于苛求,使其仅习得以各种方式逃避处罚,而未习得如何努力争取荣誉。
4,认知理论认为,反社会人格的形成是个体认知结构的缺陷造成的,也受到家庭教育环境的影响。如父母对子女以放纵的方式进行管教、子女不合理要求的无条件满足、是非善恶标准未予教育等,导致子女的认知范围变窄、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容忍力。
综上所述,对反社会人格形成原因的认识,仍然是有争议的,不同的观点仍然存在。
四、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犯罪特点
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发生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其犯罪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受本能欲望驱使,较少事先预谋,犯罪行为带有偶然性。2、犯罪目的不明,所侵犯目标大多是行为人与之相近的人或物。多以非直系亲属为侵犯对象,且不计后果。3、犯罪时不具有自我防护意识,作案方式较为简单;被抓获后往往供认不讳,但又不承认是犯罪行为。4、单独作案居多。反社会人格者多难以与人相处,难以与他人合谋作案。5、多次作案,即便受到惩罚也难以改变。6、多实施暴力性犯罪,智商犯罪较少。
五、反社会人格障碍的预防与矫治
(一)防患于未然:注重家庭、学校、社会的引导作用
家长教育子女必须有正确的方法,要注重个体幼年时期的家庭教育,应避免溺爱或粗暴的教育方式;在学校教育方面,应加强正规、系统的法制教育,以增强学生对外界腐蚀、诱惑的抵抗力。在社会方面,政府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给青少年营造一个清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改善与矫治: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矫治方法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矫治方法主要有:
1,精神分析疗法。弗洛伊德所创立的精神分析疗法是心理治疗中最主要的一种治疗方法,把病人潜在的心理因素召回到意识中来,通过多次的揭示和解释,调整心理障碍者或精神病人的心理紊乱,让其了解无意识的伪装和真实涵义,扩展其意识生活的内容。[5]
2,认知疗法。认知治疗的关键即是对非理性信念的质疑和辨析。非理性信念即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并非引起情绪反应的直接原因,个人对刺激情境已有的认知解释和评价才是引起情绪、行为失调的直接原因。
3,个人中心疗法。由卡尔·罗杰斯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与咨询的方法,基本假设是:只要给患者提供适当的心理环境和气氛,他们自己能产生自我理解,改变对自己和他人的看法,产生自我导向的行为,并最终达到心理健康的水平。[6]
【参考文献】
[1]陈和华.论反社会人格与犯罪[J].犯罪研究,2005(1):30-36.
[2]田寿章,等.司法精神病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59-62.
[3]http://baike.baidu.com/view/703134.htm
[4]陈和华,邬庆祥.刑事心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173.
[5]张春兴.现代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美)舒尔茨.现代心理学史[M].杨立能,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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