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天香》创作后记之二:不幸被腰斩的大结局

连续两个通宵,终于看完了碟版的《国色天香》,不知不觉中,泪早已湿了衣襟~(Www.NIUbB.nEt]

虽然早在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就已经深陷其中,边写边哭,边哭边写,如痴如醉,如疯如魔~

谁说这仅仅只是一个故事一场梦幻呢?红尘万丈,人人都最纠结也最难解的不就是这情之一字吗?

在网上看到很多评论很多质疑,心里感慨很多,我想说的也很多,但千头万绪的,还是逐一理清的好~

先来说说剧情尤其是结局吧!看完之后,我就知道,我这个编剧将成为替罪羊,承担起关于本剧“剧情交待不完整,结局莫名其妙”的骂名!

首先,我看的是碟版,碟版的剧情有点乱,因为漏剪的剧情太多,有许多非常重要的剧情明明是拍摄了的,可是却被剪掉了,集与集之间的衔接问题很大,剧情不流畅,连浩宇持枪闯进宫府,从洞房中救走险些被少华强暴的红玉的重头戏也被剪掉了,真是匪夷所思!如此被漏剪的重要剧情实在太多,实在难以一一列举。

重点要说的是结局,很多观众说结局很莫名其妙,因为没有把基本剧情交待清楚:红玉的身世究竟是怎么回事?苏家的大火究竟是谁放的?红玉的灭门案究竟与红玉有没有关系?红玉是否真的嫁过人?红玉有着怎样的一段过去?红玉为什么会穿着绣着自己身世的红肚兜出现在苏家废墟上?红玉与浩宇最后究竟怎样了?

其实有关这些剧情我在剧本中是交待得非常清楚且非常精彩的,全剧的最大一个高潮其实出现在红玉离开浩宇去寻找身世之后——浩宇与红玉的感情面临真正的生死考验,两人在共同面对考验的同时也完成了情感的升华与自我的救赎!

因为原剧本50万字,可是制片人于正却没有拍摄完整,足足还留下了四五万字的内容没有拍摄!口口声声宣称改编了我的剧本的于正只是粗暴地腰斩了我的剧本结局却没有做出应有的剧情弥补!

本剧本的剧情设计是很特别的,结局很完整,但有三个断点,在哪一个地方切断都能成为结局。因为对这个故事,最初我自身的想法也很矛盾,不知是该做成悲剧结局还是喜剧结局。所以我做了这样特别的三种方案的设计:
结局就浩宇和红玉在历经曲折后分手了,红玉去寻找自己的身世。(第一断点,俩人终究无法在一起,悲剧结局);红玉查清自己的身世,却面临死亡的危机。浩宇赶去救她,两人决定同生共死。(第二断点,不交待最终两人是同生了还是共死了,留下悬念,悲喜剧结局各有可能);浩宇解决了危机,并在此过程中和红玉明白了,真正值得珍惜的不是“已失去”和“得不到”的幸福,而是眼下能把握得住的幸福,他们最终在一起了。(第三断点,喜剧结局)
而于正选择了最差的一个结局方式即第一个断点:红玉离开了,故事就提前结束了!打个粗俗却很贴切的比方,这简直就是在调戏观众!你让观众一直很动情,却在观众即将达到高潮时就戛然而止!于是,剧情成了ED症患者,观众也没能享受最美妙的快感!

后面足足数几万字的精彩剧情都舍弃未拍,只草草加了一场莫名其妙的“18年后”的一场戏,可那么多的故事与情感,又岂是那短短一场戏可以交待清楚的?而这场戏,也与前面的剧情铺垫有诸多自相矛盾之处,逻辑很不合理:方媚娘那么容易就在苏府自由出入?如果可以这么容易地见到女儿,还有多年后为见女儿一面与苏夫人争执被雨心撞见的戏吗?方媚娘本来是从来没有见过雨宁这个女儿的!而她与苏一默也不可能在苏府那样重逢!方媚娘教幼小的女儿仇恨苏家,也是莫名其妙的事,我笔下的方媚娘不是这样的女人,红玉也不是在仇恨中长大的孩子,否则她怎么会成长为一个宽容善良、有博大情怀的女人?
其实,我自身是一个矛盾的人,我个人是悲观的,我内心认为浩宇对雨宁的爱就是牙齿一样的爱情,是无法真正重生的,红玉只是他情感上的一种寄托,他也爱她,但这种爱和对雨宁的爱是有区别的,而这一点是芳菲不能接受的,真正爱一个人的话,是不能接受自己只被所爱之人当作另一个爱人的替身来爱的;可是这是电视剧,而且过程已经很冷酷很虐心,那么结局就应该不仅带给观众震憾与思考,也应该带给观众希望,所以我的故事本身是写得很完整并且有一个好的结局的。

如今大家对比剧本可知,本剧的确严格按我的原创拍摄,只不过删除了部分剧情,比如兰儿后来被浩泽失手杀死,浩宇不得不与申队长谈判,红玉试图用成亲来挽救贺坤的性命,可与贺坤刚拜完堂贺坤就死了等剧情。这些情节的删除,并不影响剧情主线的走向,所以也不会影响观众对本剧剧情的理解,但有关女一号红玉的过往的剧情全部删掉,并腰斩我的大结局设计,以致让全剧剧情留下重大漏洞,则是一种非常粗暴恶劣的强奸原著的行为!更是对观众的一种不尊重!

《国色天香》是一部披着“悬疑”外衣的真正的纯言情戏,探讨的是人性与情感中的“执著”与“反执著”,这样的创作角度、这样的创作手法,在国内言情戏中算得上一个首创。用本剧女一号的饰演者叶璇的话说,本剧对人性和情感的刻画达到了一个哲学的高度,堪称国内言情戏的巅峰之作!(感谢叶璇,她是我这部戏的真正的知音!她因为爱上《国色天香》从而与我成为好友,谢谢她在本剧中精彩的演绎!)香浩宇代表的是沉溺在“已失去”的幸福中不能自拔的“执著”的人,宫少华代表的是沉溺在“得不到”的幸福中不能自拔的“执著”的人,而苏雨宁则是这两种“已失去”和“得不到”的幸福的代表,苏红玉则是要“活在当下”、把握眼下能把握得住的幸福的代表!我希望能用这个故事告诉观众——真正值得珍惜的不是“已失去”和“得不到”的幸福,而是眼下能把握得住的幸福!而腰斩我的结局,就只让本剧的主题思想仅仅得到了一半的体现:曾经沉溺于“得不到”的幸福的宫少华,在临死前幡然悔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而曾经沉溺于“已失去”的幸福的香浩宇,却一直都没能完成这个自我救赎的过程-----这样一来,作品的艺术魅力就大打折扣了!

于正曾说过,他之所以不把剧本拍完,是觉得没必要把故事说清楚,他想给观众留下悬念。我相信他所说的,他本心也是为了这个剧好。但遗憾的是,他没能读懂我这个剧本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所以,他为这个剧留下的不是悬念,是遗憾!

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反应的其实是不同的创作心态:于先生是一个精晓市场运作的商人,他只会从商业角度来运作剧本,而我是一个严谨的文艺创作者,我需要的是通过文艺作品完整地表达我的思想主题。在我看来,一个好的故事,是不需要通过人为地留下所谓的悬念来强迫观众去猜疑剧情从而“炒红”这部剧记住这部剧,而是通过故事本身所蕴含的人生哲理、饱满充沛的情感去打动观众的心引起观众的共鸣与思考从而爱上这部剧!这就好比剧中的浩宇、少华、红玉都共同追求真正的爱——一种发自本能的最纯粹的爱!我要的就是观众的这种“真爱”,而于正要的是一种强加给观众的“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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