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话题:深山野夫,知识分子,爱情故事
微信阅读上限免不错的书籍,读完似乎也没有超过三个小时,有点期待微信阅读可以记载一本书阅读完成所花费的时间。
最近朋友圈也刚好被刷屏,因为《1980年代的爱情》正在热映,有师兄分享所谓优质深度的影评,有校友在转发资讯表示一定要支持师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去看电影),对于文艺圈的所谓校友实在没有好感,不论是方方还是池莉,还是所谓的土家野夫,实在不好意思让人有,啊,我竟然与TA一所学校的自豪感。当然林白算是一个意外,不过除了《一个女人的战争》,好像比较销声匿迹了。这部片子大概是继《黄金时代》之后,文青又可以怒刷存在感的电影了,真无趣啊。
在我没有看过任何野夫的书籍之前,同学给我建立起对他的印象不佳,也许在大学作为愤青的时期看他的书更好,可能会被他感动的泪流满面,野夫身上有一股情怀,经历特殊的历史时期,看到我们这群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顿觉肩膀担子深重 ,承担起“为了不忘却的纪念”之重责。然而工作后我们这群庸俗的年轻人再也不会以知识分子自居,对于某段历史也不再那般在意,甚至有沦落自干五的嫌疑,时间的变化的真快。
代序不乏溢美之词,对于野夫语言文字功底的称赞打心底里钦佩,虽然在读完其文字之后可感知到其文字功底,之前看《身边的江湖》亦有此感受,但是无法用具体的语言描绘出语言妙在何处。
沉重和土地有关,飘逸则同天空连在一起,这是汉语当仁不让的两个极点。野夫充分展示了汉语的土地特质与天空特质,他的文字是土地与天空按照某种比例的神奇混合。中国的历史太沉重,土地特质因此始终是汉语的焦点;汉语的天空特质则必须受制于它的土地特质,汉语的天空始终是同尘世相混合的天空,是被土地震慑住的天空。
野夫深谙汉语的两极性,而汉语的两极性则为他的写作对象提供了绝好的对称物和衍生物。听命于语言,但更应该听命于情感,尤其是情感中沉重的历史成分:野夫恢复了汉语内部最正派、最高尚的那部分品质,经由这些品质的指引,野夫拯救了一种被官僚体制蹂躏了多年的语言。
老师曾言,作为东方人,我们已不能使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自己。于汉语而言,不仅有其他语言和文化的冲击,还有官僚体制的蹂躏。记得阅兵期间随意打开电视,一名军官接受采访,所用语言极具特色,尽管只是教身后两名副队长如何将旗帜撑起叠好,一面强调旗帜的重要性,另一面强调此工作的无限光荣,但却没有我们常用的语句。我在想这位军官在家与子女讲话大概也是如此风格吧,在军队文化的影响下,他的思想,论述自身的思维和所使用的语言都被打上了鲜明的烙印。
当然序者在极力夸赞野夫的语言之时,亦透露此文感人至深不在于故事情情节的复杂,并补充故事情节一点都不复杂,我很好奇一部没有复杂情节的小说为什么可以改编成一部电影……序言结尾序者竟然无耻地说如果不是钱钟书的语言功底,《围城》恐怕连三流言情小说都算不上。再讲《1980年代的爱情》亦是如此,真·不要脸系列~围城即便没有钱钟书语言狂欢,好歹还有一男三女的故事,从方小姐到唐小姐再到孙小姐,男主的故事线就已经称得上一本小说了呀,何况还有大学知识分子之间的爱恨情仇做调料。
而《1980年代的爱情》开篇就以我的口吻表明要拍一部电影,被旁边女人打趣要泡小明星(咦?莫不是在此为拍成电影埋下伏笔?)。接着“我”陷入沉思,怀念和回忆起自己青春美好的年代,当然不可避免的带着点伤痛,不论是80年代还是8090后,所谓青春都是相似的,并没有哪个年代的青春独树一帜更甚一筹,于自身而言,当然是自己的青春独一无二。
接下来画风一转就是青春年少模样,大学生男主角被分配到家乡的一个寨子,穿着别样,手握一把“给他”,散发着“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之独特气质。在乡公所做着简单的宣传工作,领导知道男主角不会留在此处,不慎在意甚至有些捧着的意思。在无趣的生活中,男主角在某次买酒时发现卖酒的竟然是自己儿时初恋,亦是小说的女主角,故事由此展开。当然在此时男主角是有女友的,大学在一起的女友不时写信劝他争取考回城里,乡下不是久留之地。看到这里的时候,忽然一想这是不是路遥笔下“高加林”的故事啊,一个城里,一个乡下,男主都爱,然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不过野夫不是路遥,从家庭背景而言,野夫的祖辈不是农民,而是在文革中被批斗的干部。
在男主角发现女主角之后,乡下生活就有了光,男主角时常借口打酒前去与女主角会面,女主角初时高冷,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后因男主角频繁前往以为其意志消沉而怒气大发,因此冲突二人竟能安静的坐下聊天,后来二人关系渐入佳境,成为乡村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中女主角带男主角上山探望女主角的父亲,男主角与女主角父亲的聊天颇为厚重,承受着野夫的情怀。然而好景并不长,二人暧昧着暧昧着,即便男主角想表白也很容易的被女主角避开(中间男主角的少男怀春情怀写的真好,可惜道德感太强的我只想问,啊,你城里的女票知道么,就不能写封信分手再来缅怀和再现你的少男情感么)。于是终于到了男主角要离开乡下的时候了,女主角带他再去探望自己的父亲,然后又为他织了一件爱的毛衣,之后男主挥一挥衣袖,离开了乡下。
之后作者只用数句交代了自己离开之后考研结婚离婚,之后就是出监狱的场景,描述完自身孤苦伶仃的飘零感之后,男主角打算北上,但先前往乡下将父亲的骨灰带上,原本悄悄地回乡,结果在住宿时遇到自己的同学,于是热情的高中同学组织了一场接风宴,毫无疑问女主角会出现。聚会上同学们纷纷安慰,让人觉得同学情谊真感人,说好的都是秀金钱地位甚至月抛呢~其中某同学说,“俗话说:情人太累,小姐太贵,不如开个同学会,想跟谁睡跟谁睡,拆散几对算几对。哈哈!”忍俊不禁,这么粗俗的俚语让我想到之前对于驴友的评价。接下来的剧情老套到不行,男主角借酒浇愁,女主角当然体贴的照顾,于是理所当然的啪啪啪,虽然第一次失败告终。(无耻的把这一段发给同样没节操的某妹纸,对方回,嗯,一个早泄的文艺青年。甚至精准呢。)当然我大概也猜想到作者是为了通过性事来表示男主角失去了作为男人的雄风和野心,想表达一下监狱抑或整个时代给自身带来的痛苦和伤害,不过也许我想多了,作者真的是想描写一下一次不成功的性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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